监护委员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一个类司法审裁机构,主要的法定职能是展开及进行聆讯,为年满18岁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替自己作决定之人士作出监护令。委员会同时亦可作出附属的命令。
财政报告指引
委员会今日发布更新的《财政报告指引》,新的措施将于2026年1月2日起生效。该指引上载于本网页 “委员会刊物” 部分。
(2025年12月31日)
每月财务上限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第3季统计报告书(2025年7月至9月)的统计数字计算,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为港币20,500元。
(2025年11月28日)
一号实务指南
委员会今日发布更新的“要求取回垫支款项”《实务指南1号》,新的措施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2025年9月30日)
委员会裁决的发布
委员会亦已完成制作2025年的《个案摘要》,并已上载到委员会裁决分页。
(2025年7月9日)
程序指引
委员会高兴地宣布,整合委员会小册子的项目已经完成,并发布委员会的《程序指引》。《程序指引》是继委员会之前推出的《医疗事项指引》和《财政报告指引》的第三份主要文件。
现有的委员会小册子将即时被取替。
为了帮助使用者和公众了解委员会的工作,新的 "资讯单张" 已经准备好。
《程序指引》和新的 "资讯单张" 连同《程序指引》相关的 "实务指南" 现可一并在委员会网页的委员会刊物查看和下载。
为了保护环境,实体印刷本仅在要求下才会提供。如需此服务,请联络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3月6日)
愿景
监护委员会的愿景是透过监护令保护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促进他们的福利和利益。
使命
为了实现这个愿景,监护委员会承诺实践下列使命:
核心价值
监护委员会承诺履行下列的核心价值:
服务承诺
请按此处浏览委员会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