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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

监护委员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一个类司法审裁机构,主要的法定职能是展开及进行聆讯,为年满18岁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替自己作决定之人士作出监护令。委员会同时亦可作出附属的命令。

资讯单张

  1. 监护概要
  2. 如何管理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其他财务需要
  3. 路线图及监护申请的提交步骤
  4. 监护申请聆讯程序
  5. 紧急监护令的申请程序及路线图
  6. 覆核监护令及指示
  7. 收集个人资料通知书

最新资讯

财政报告指引

委员会今日发布更新的《财政报告指引》,新的措施将于2026年1月2日起生效。该指引上载于本网页 “委员会刊物” 部分。

(2025年12月31日)

 

每月财务上限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第3季统计报告书(2025年7月至9月)的统计数字计算,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为港币20,500元。

(2025年11月28日)


一号实务指南

委员会今日发布更新的“要求取回垫支款项”《实务指南1号》,新的措施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

(2025年9月30日)

 

委员会裁决的发布

委员会亦已完成制作2025年的《个案摘要》,并已上载到委员会裁决分页。

(2025年7月9日)

 

程序指引

委员会高兴地宣布,整合委员会小册子的项目已经完成,并发布委员会的《程序指引》。《程序指引》是继委员会之前推出的《医疗事项指引》和《财政报告指引》的第三份主要文件。

现有的委员会小册子将即时被取替。

为了帮助使用者和公众了解委员会的工作,新的 "资讯单张" 已经准备好。

《程序指引》和新的 "资讯单张" 连同《程序指引》相关的 "实务指南" 现可一并在委员会网页的委员会刊物查看和下载。

为了保护环境,实体印刷本仅在要求下才会提供。如需此服务,请联络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3月6日)

  

监护委员会的愿景丶使命及核心价值

愿景
监护委员会的愿景是透过监护令保护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促进他们的福利和利益。

使命
为了实现这个愿景,监护委员会承诺实践下列使命:

  1. 为了支援丶保护及倡导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委任监护人:
    • 协助管理他们的财务;
    • 确保他们得到所需的服务及医疗;
    • 保护他们免被虐待丶榨取金钱和疏忽照顾。 
    • 提升照顾素质;
  2. 协助解决亲属及提供服务者就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最佳利益问题而产生的争执。 
  3. 於政策局作出邀请时,提供监护令法例检讨之法律意见。

核心价值
监护委员会承诺履行下列的核心价值:

  1. 保护
  2. 同情 
  3. 公正
  4. 独立
  5. 尊重 
  6. 方便

服务承诺
请按此处浏览委员会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