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监护委员会有理由相信有以下述情况出现,则可作出一项紧急监护令:
对於当事人的金钱被侵吞,或受人利用或被人谋取利益或受到其他形式的虐待,包括自我疏於照顾等情况,紧急监护令已被广泛认同为一种有效的干预。
提出紧急申请时,申请人必须首先或同时为当事人提出一般监护令申请。有关如何提出一般监护令申请,你可以浏览申请监护令。
进行紧急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填妥申请表格四作申请文件。表格可在此网页站下戴。
集齐足够资料後,委员会会尽快安排一个紧急聆讯。
紧急治疗的情况是无需要紧急监护令的,因为医生可运用《精神健康条例》第IVC部份授予的权力为当事人进行治疗。
若你需要申请紧急监护令,你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办公时间内向委员会秘书处查询。